一、入园企业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入园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创业团队及个人;
2、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动漫设计制作、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软件服务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生产、电子商务机构,以及各类研发、设计机构;软件人才培训、教育,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广告策划设计公司、媒体营运公司、投资机构、认证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
3、入园企业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及园区环保要求。
二、园区企业将获得何等程度的税收奖励力度?
答:园区企业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年纳税额度合计30万元以下的,扶持奖励企业30%;30万元-60万元的,扶持奖励企业35%;60万元-100万元的,扶持奖励企业40%;100万元以上的,扶持奖励企业50%。税收奖励扶持期三年。
说明:新创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为什么说园区税收奖励具有优势?
答:由于海南采取的是“省直管县”体制,所有税收只有中央、省、县三级分享,这就决定了税收奖励的基数大。在税收奖励比例相同的情况下,本园区企业将会获得更大的税收奖励支持。以下是中央与海南省、澄迈县税收分享比例。.jpg)
四、园区企业如何兑现税收奖励政策?
答:园区企业根据要求于每月15日前向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完税凭证等资料;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园区企业纳税及奖励情况汇总,并统一上报澄迈县税务局和澄迈县财政局审核;澄迈县税务局和澄迈县财政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奖励拨付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由海南生态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将奖励支付给园区企业。
五、案例:
某企业在园区第一个月缴税地方分享部分为10万元、第二个月为30万元、第三个月为30万元,则可获得多少税收奖励?
答:根据园区政策该企业可获得税收奖励如下:.jpg)
六、园区企业可以获得哪些财政或其他资金支持?
答:园区企业可以通过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获得的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包括:
(1)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澄迈教育科技发展基金;
(4)国家各部委产业发展资金;
(5)其他海南省产业发展基金。











